索 引 号:
035200000/2025-0022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标 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机关: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09日
发文字号:
同政办发〔2025〕14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时 效: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同政办发〔2025〕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市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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