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5-0019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标  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发文机关: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14日
发文字号: 同政办发〔2025〕15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6日
时  效: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同政办发〔2025〕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大同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

一、政府规章项目

(一)审议类项目(2件)

1.大同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规定(制定)

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向市政府送审时间:2025年8月

2.大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订)

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向市政府送审时间:2025年8月

(二)评估类项目(2件)

1.大同市地名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大同市“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二、地方性法规项目

(一)审议类项目(2件)

1.大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制定)

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向市政府送审时间:2025年5月

2.大同市禁牧休牧条例(废止)

起草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向市政府送审时间:2025年3月

(二)预备审议类项目(1件)

大同市消防条例(制定)

起草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严格执行立法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实行项目化、清单化推进,高质高效完成各项立法任务。

(二)强化责任担当。起草单位要认真履行起草工作职责,扎实做好调研论证、意见征集、风险评估等工作。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充分协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难以解决的重大意见分歧应当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要加强与市司法局的沟通,及时通报征求意见、存在的重大意见分歧及其协调处理等情况。

(三)密切协调配合。市司法局要加大统筹组织协调力度,认真履行立法审查职责,加强对立法项目的审核把关,推进立法计划落实。对亟需出台的重大立法项目,加强与起草部门沟通,必要时提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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