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6-00019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牲业、水利\林业
标  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关: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27日
发文字号: 同政办发〔2026〕6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30日
时  效: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政办发〔202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大同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发展林下经济的决策部署,按照《山西省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3-2030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创新发展模式,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林下经济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为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保护生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生态红线意识,在保护好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发展绿色、低碳、可循环的林下经济,实现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各县区林草资源禀赋,因地制宜选择发展模式和主导产业,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游则游,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下经济产业集群。

3.市场导向,政府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林下经济发展。政府加强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4.创新驱动,科技引领。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林下经济发展科技含量和质量效益,鼓励创新发展模式和经营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

5.壮大企业,融合发展。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环保、质量等通用标准的企业要积极促进林下经济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林改成果,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1.深化确权登记。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林权确权登记应确尽确。对尚未完成确权的林地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加快登记颁证进度,提高确权登记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林权纠纷问题,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清晰稳定的产权保障。

2.完善林权流转。建立健全林权流转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价值评估等一站式服务。规范林权流转程序,引导林农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林地经营权。(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3.开展资源调查,编制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全市林草资源调查,摸清林地面积、森林类型、立地条件、林下资源等底数,结合资源调查结果和各县区实际,制定各县区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产业布局和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4.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综合考虑我市生态区位、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现状,按照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则,我市林下经济发展区域化布局为三链四区。

(1)杏产业链。重点在强链上下功夫,要完善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化体系建设,努力推广大接杏嫁接花期推迟3至5天的红梅杏嫁接。仁用杏在品种的选择上,大力发展适销对路、抗寒、抗旱、抗病的名特优新品种,跟进后续加工业的建设和服务业的引导。在资源禀赋、生态环境等客观标准的适宜发展区建设一批标准高、带动能力强的杏经济林示范基地。

(2)沙棘产业链。重点在补链上下功夫,要多渠道拓展用地空间。一是可通过对疏林地、退化林地、一般灌木林地进行改造,留存部分用地。二是在林光互补项目区,寻找用地空间。对尚未完成植被恢复的项目,在光伏板间引入沙棘种植,既可起到恢复植被的目的,也可解决我市沙棘工业原料林的发展需求,同时补齐林光互补的短板。三是出台“林光+草光+生态产业”政策,新增光伏企业用地,在项目生态修复方案中纳入种植沙棘原料林的内容,预留用地空间,实现高效用地融合发展、互惠互利的新发展业态。

(3)林药产业链。重点在建链上下功夫,坚持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方向,按照“企业+工业原料林+销售平台”发展模式和“科研+种养+加工+流通”全产业链发展思路,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

(4)沙棘、杏高质量发展精品区。在沙棘、杏工业原料林比较集中的区域,积极扶持提升杏、沙棘加工园区建设,逐步构建以杏、沙棘工业原料林为点,采集、加工、销售为线,杏、沙棘工业原料林和强加工企业优质县区为面的重点产业布局。指导杏、沙棘加工企业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建立智慧平台,为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林药林菌高质量发展复合经营区。在保障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有序发展林药、林菌等多种森林复合经营模式。积极推进中药材林下种植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正北芪、黄芩、柴胡、枸杞、白芷、苦参等道地药材林下产业,推动道地优势药材和优势主栽品种药材林下仿原生境种植,努力打造道地优势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推进封山育菌、包山采菌、人工促进野生繁育等措施落地,实现封育区野生菌优采多采。利用人工针叶林资源,开展牛肝菌、松茸、干巴菌、羊肚菌等珍贵野生菌的人工仿野生种植技术研究和栽培,不断提高优质野生菌供给能力。

(6)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发展融合区。在保护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森林、湿地、草原、地质等景观资源,依托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国家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以及市内良好的森林生态资源,整合景观资源、民族文化资源、自然资源等资源优势,深度融合医疗、养老、体育、文化、特色饮食等产业发展,积极发展观光、科考科普、休闲度假、探险和乡村民俗体验特色生态旅游等多种康养产业新业态。

(7)储备林产业转型升级实践区。坚持“放活商品林,管好公益林和天然林”的原则,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以国家储备林为重点,大力培育珍贵用材林、速生丰产林、大径级用材林,培育一批木材加工企业。加快建设优质木材高产原木基地。在集约化管理的条件下,衍生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

5.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加工、销售和物流配送,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林下经济与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开发森林康养、采摘体验、科普教育等新业态,实现产业协同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数据局、市文旅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经营主体,提升产业发展活力

6.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各县区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7.加强示范引领。开展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总结推广示范主体的成功经验和发展模式,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引导更多林农参与林下经济发展。(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高产业发展质量

8.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引进先进的林下经济种植、养殖技术和管理经验。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解决林下经济发展中的技术难题,提高产业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加强与省内外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引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提高林下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

9.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基层,开展林下经济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根据不同产业需求,举办各类培训班和现场观摩会,提高林农和经营主体的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市科技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品牌建设,拓展产品市场空间

10.打造特色品牌。挖掘大同市林下经济产品的特色和文化内涵,培育一批具有大同特色的林下经济品牌。鼓励经营主体加强品牌建设,注册林下经济产品商标,开展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加强品牌宣传和推广,通过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举办品牌推介活动等方式,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11.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建立健全林下经济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降低产品流通成本。鼓励电商企业参与林下经济产品销售,利用直播带货等形式,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新联结机制,搭建互利共赢桥梁

12.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引导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生产等方式,实现互利共赢。鼓励优质企业为农户提供种苗、技术、资金、销售等全方位服务,带动农户发展林下经济。

13.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林下经济市场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引导经营主体通过参加农业保险、签订合同等方式,降低市场风险。鼓励各地建立林下经济风险补偿基金,对因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保障林农和经营主体的利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同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科技局、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林下经济日常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示范基地建设、优质企业培育、技术研发与推广、品牌建设与市场开拓等。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林产品抵押贷款等业务,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下经济发展,鼓励企业、个人通过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林下经济项目建设。加强与工商资本的对接合作,吸引更多的工商资本投向林下经济领域。

(三)强化政策保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产权,稳定林地承包关系,放活林地经营权。规范林权流转行为,建立健全林权流转服务平台,保障林农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在不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林下经济发展用地。鼓励利用废弃矿山修复地、荒地、荒滩等发展林下经济,提高土地利用率。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林下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提高社会各界对林下经济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增强其市场意识、科技意识和创新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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