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6-0001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标  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机关: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24日
发文字号: 同政办函〔2026〕67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27日
时  效: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同政办函〔2026〕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市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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