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6-00020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标  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机关: 大同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02日
发文字号: 同政发〔2026〕2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5日
时  效: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同政发〔202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提升外来投资服务质量,平等维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大同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高位协同推进,强化招商评估管理

(一)构建纵横联动招商服务体系

构建市、县(区)两级高效协同的招商服务保障体系,由市、县(区)两级政府统筹规划,明确投资目标与方向,推动各级各部门协同合作。市、县(区)分管领导负责牵头协调,定期组织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对接会与推进会,发改、工信、农业、科技、能源、商务、文旅、数据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土地、环保、财政、金融等要素部门共同参与,主动承接促投部门项目,开展项目可行性研判。各相关单位实行“首接负责制”,对招商项目进行全程跟踪、调度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促投部门负责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服务,形成“高位推动、全市协同、紧密配合、共同服务”的招商体系。(市促投局负责统筹协调,市直各相关单位和各县区、大同经开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完善全流程招商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招商引资专业评估机制,招商引资事前开展项目市场预测、经济效益测算、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加强集约节约用地,做好市场研判、政策准入、投入产出强度等评估,为项目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完善招商引资事后评价管理,联合有关部门和项目承载地,建立涵盖项目落地后税收、科技带动、就业创业、产业带动等因素的综合绩效评价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完善意见,提高招商引资项目效益和质量。

二、聚焦产业导向,明确招商重点领域

(三)锚定核心产业方向

立足大同市资源禀赋与产业基础,重点聚焦科技(先进装备制造)、能源、农业、文旅消费“四大赛道”以及数字经济、现代医药、康养、低空经济、商业航空等领域,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支持企业运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产业规模,开展“人工智能+”行动,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各行业,加大各类场景培育和开放力度。适度超前布局具身智能、生物制造、种子基因等未来产业,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建设能源之城、算力之城、文化之城。

三、创新招商模式,拓宽招商路径渠道

(五)以链招商、强壮基础

聚焦大同市产业布局与战略规划,围绕我市“链上”企业绘制产业链招商图谱,推行“政府+链主+园区”招商模式。支持链主企业带动链上企业协同发展,助力专业镇创建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建链补链延链强链,打造区域性集群产业。

(六)科技招商、培精培新

推动高水平科技创新,建设完善“一谷三园”,充分利用现有科研平台与创新创业载体,引进具备关键核心技术的科创团队和项目。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创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水平研发机构。推行“科技+产业”招商模式,推动形成“北京研发、大同中试”“北京研发、大同制造”格局,打造能源科技创新策源地和成果转化地。探索实施“飞地”经济,与先进产业地区通过利益共享机制,打造产业“飞地”招商引资新模式。

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全链条、全要素,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为各类创新主体了解转化政策、开展转化活动提供便利,提升转化效率。定期组织企业与本地科研机构、高校开展技术攻关合作,降低企业创新试错成本。研究制定专项政策措施,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更多科技成果在大同市转化。

(七)基金并购、产融协同

设立招商引资基金,采用政府牵头、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构建覆盖产业上下游各环节、企业孵化成长全生命周期的基金矩阵。推广“以投代引”资本招商模式,聚焦前沿产业,做好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提供多元化退出渠道,打造“国资引领—项目落地—股权退出—循环发展”的项目招商引资闭环,支持政府投资基金与各类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直投或领投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县区设立产业基金,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方向进行股权投资。

(八)以会为媒、会展招商

促投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参加各类重点招商和展会活动,加大我市对外投资环境宣传推介力度,以展会为媒介,主动开展项目洽谈与对接。

(九)区域联动、错位发展

加强区域联动招商,主动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发达地区,有效承接与我市各县区匹配的产业转移。突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区产业园区的主题特色,实现错位发展,针对性引进高关联配套企业、重大项目,加快构建完整产业链条。

(十)专业驻外、精准招商

充分发挥省市驻京、驻沪、驻深等驻外办事机构及全国各地山西商会的前沿优势与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对接国家部委、科研院所、央企民企、跨国公司等。同时,推动市县联动、部门联动,确保前方招引推荐项目能在后方协同快速落地。

充实驻点招商力量,各级各部门选派处级干部牵头定期赴驻点区域合作招商;加强派驻人员培训,每月汇总招商信息,及时跟进项目进展,培育一支精干驻点招商力量。

(十一)广泛发动、全员招商

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广泛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企业家担任招商大使、招商顾问。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协会的人脉、资金、信息等资源优势,针对性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主动与国内外知名招商机构、咨询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精准开展“招大、引强、选优”。为调动参与积极性,对在引入大项目、好项目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集体和个人,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优、给予荣誉奖励等。

(十二)招外服内,和谐共存

密切关注大同现有存量企业发展,确保其享受与招商引资企业同等待遇。聚焦本地优势企业扩张与升级,支持企业开展设备更新、数字化改造,市场拓展、品牌推广等,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技术骨干提供政策支持。鼓励本地龙头企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商招商、龙头带动,扶持其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建设各类研发平台,推动其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技术攻关,提升创新能力。支持企业通过设立海外机构、跨境并购等方式拓展发展空间。

四、优化投资服务,强化要素全链条保障

(十三)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建立健全投资服务体系,相关政务服务部门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多证联办”,对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采用分阶段办理、告知承诺、容缺审批、并联审批等方式,提升审批效能,实现“资料齐全即交证”,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十四)加强要素保障

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土地、水、电、气、暖、通信等要素保障措施,保证水电气暖顺利按期接入。推动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并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推动实现“拿地即开工”。

(十五)完善人才支撑

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人才的支持力度,不断凝聚优秀人才,招商与引智同向发力,继续完善和细化人才评价、激励和服务保障措施,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做好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对引进的高层次、高学历、高技能及其他紧缺人才,按规定提供相关便利。

(十六)建立信用体系

建立健全投资领域信用体系,记录和评价投资者及相关企业的信用状况,并将信用信息作为政策扶持、项目审批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融资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办理、并联审批。

(十七)优化外资服务

加强外商投资服务,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投资环境介绍等服务。落实国家关于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十八)加大宣推力度

各县(区)及各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加强招商引资宣传,讲好大同招商故事,打造有利于吸引新兴产业投资的城市产业形象,提升大同投资热度。

(十九)推广数字应用

依托大同市政务服务平台,高标准搭建大同产业招商专区,开发投资环境展示、政策查询、载体匹配、土地筛选和需求对接等核心功能,提供全产业、可视化、智慧化服务,打造永不落幕的投资推介与招商对接专区,并与政务服务平台的诉求建议、资金扶持、政务办事、人才服务、金融信贷等功能模块形成服务链条,更好服务投资者。

(二十)统筹信息共享

鼓励各县(区)根据招商引资项目对接实际情况共享项目信息,将无法在本区域落地的项目推荐至市内其他县区或由市级协调流转,避免项目流失。对于两个及以上县区同时竞争的项目,由市级层面依据全市产业布局,因地制宜规划协调确定具体对接地,避免县区间过度竞争、资源内耗。加强与大同市重点企业的联动,梳理企业增资扩能、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合作共建等方面的投资意愿和政策诉求,形成存量企业招商项目清单,推动增资投资意向转化为落地项目。

五、加强投资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十一)加强招商合规管理

实行透明招商,及时、完整向社会公布招商引资政策、项目清单和申办程序。加强招商合规管理,确保各类招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在法定范围内给予政策扶持,不得制定限制或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二十二)严格履行投资协议

政府及相关部门与投资者签订的投资协议,需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及依法订立的投资协议,进一步增强投资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可持续性,对承诺事项要明确兑现流程,不得擅自违约毁约,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二十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强化权益保护,坚持“无事不扰,有呼必应”,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和异地执法行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非连续生产的市场主体,除涉及安全、环保等特别要求的检查外,可开展合并检查,试行免检机制。建立企业诉求收集反馈渠道,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响应企业合理、合法诉求,营造关心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完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免责机制

(二十四)加强监督跟踪

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对签约项目建立“一项目一档案”,建立健全招商工作动态监测机制,对促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动态监测。及时跟踪、督促招商引资工作实施过程,通过全流程监督、全要素保障、全周期服务,切实将招商项目转化为产业增量,为大同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二十五)建立容错机制

为打消干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顾虑,激发主动服务的积极性,营造“敢闯敢试、容错纠错”的干事氛围,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因市场环境突变、政策调整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签约项目未能按预期投产或效益未达目标,但符合规划、勤勉尽责且未谋取私利的情况,予以免除或减轻责任,激发干部招商引资积极性。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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