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2020年第11•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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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11·12/2020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起草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收到合法性审核意见后,起草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处理。对于县级以上人民政
            应当履行合法性审核职责,审核规范性文件以                               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起草单位应

            下内容:                                               当根据修改意见对规范性文件作必要的修改或
                (一) 制定主体是否合法;                                  者补充;特殊情况下,起草单位未采纳或未完

                (二) 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权限;                              全采纳合法性审核意见的,应当在提请制定机
                (三) 是否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关审议时详细说明理由和依据。
                (四) 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                                起草部门对合法性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

            国家、省、市政策规定;                                        以自收到合法性审核意见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 是否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申请复核,审核文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

            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                                   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六) 是否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或                           复核意见。
            者条件;                                                    第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草案涉及重大复杂

                (七) 是否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问题或者有关部门职能的,审核文件的县级以
            无谓证明等;                                             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发送有关部门和

                (八) 是否违法增加本单位权力或者减少本                           政府法律顾问征求意见,也可以召开座谈会、
            单位法定职责;                                            论证会研究论证,或者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有
                (九) 是否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                           关方面的意见。

            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内容;                                       第十三条        规范性文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
                (十) 是否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性竞争的内                           府司法行政部门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后,出现

            容,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                               下列情形的,应当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
            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                                 政部门重新审核:
                (十一) 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一) 文件超过三个月未进行集体审议的;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二) 文件印发前上位法规政策依据发生变
            收到规范性文件送审材料后,应当提出书面审                               化的;

            核意见。除为了预防、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                                   (三) 起草单位对文件内容进行重大修改的;
            或者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和决定需要立即                                   (四) 其他需要重新审核的情形。
            制定实施规范性文件外,合法性审核时间一般                                              第三章      备案审查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应当坚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
            对送审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按照下列情形,分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办公机

            别作出处理:                                             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一) 按照本办法审核通过的,以书面形式                           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提出同意的合法性审核意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制定的规

                (二) 按照本办法未审核通过的,以书面形                           范性文件或者两个以上工作部门联合制定的规
            式提出修改意见或者其他意见。                                     范性文件,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由同级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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