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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11·12/2020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的口粮田,保证粮食基本自给。主销区要明确 面要求。
粮食种植面积底线,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 2 2、、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坚持耕地保护
4 4、、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和引导工 和节约用地原则,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农业
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 发展规划、村庄规划的前提下,设施农业用地
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尽快修订农村 选址要科学合理布局,鼓励集中建设公用辅助
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督促各地区抓紧建 设施,对于破坏耕作层的种植设施用地和养殖
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 设施用地要尽量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制度,强化租赁农地监测监管,对工商资本违 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
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 永久基本农田。设施农业用地属于农业内部结
“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并 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耕地占
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补平衡,作物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
5 5、、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
贯 彻 土 地 管 理 法 、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有 关 规 耕作层的,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
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 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畜
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 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
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 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
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 用但必须补划,其中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规
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模化生猪养殖允许使用面积不得超过用地规模
(八) 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各县 (区) 的 15%,最多不超过 30 亩,其他畜禽养殖允许
要严格落实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农业关 使用面积不得超过项目用地规模 10%,最多不
于 加 强 设 施 农 业 用 地 通 知》(晋 自 然 资 发 超过 20 亩;水产养殖设施禁止使用永久基本农
〔2020〕 42 号) 文件精神。严禁扩大设施农业用 田。
地 范 围 , 以 下 用 地 不 得 纳 入 设 施 农 业 用 地 范 对涉及使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乡镇
围: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 政府在办理备案手续前向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报
庄园、酒庄、农家乐;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 告,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在 10
设餐饮、住宿、会议、工厂化农产品加工、科 个工作日内,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
研、展销;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病死动物专 合理性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可行性进行充分
业集中无害化处理厂等。 论证。论证通过的,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编制
1 1、、合理确定设施农业用地规模合理确定设施农业用地规模。。作物种植 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
辅 助 用 地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生 产 设 施 用 地 面 积 的 划,并出具同意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意见。县
5%,最大面积不超过 10 亩;看护房应为单层, 级自然资源部门同意后,经乡镇政府备案后方
单体用地面积控制在 22.5 平方米以内。畜禽水 可动工;未经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同意的,项目
产养殖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不超过生产设施用 用地不得备案、不得动工。市级自然资源部门
地面积的 10%,最多不超过 15 亩;生猪养殖可 每年要对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开展全覆盖核查。
不受 15 亩上限限制,养殖设施允许多层建筑, 3 3、、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监管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监管。。市级自然资源
但须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 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县级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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