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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大同市人民政府令·
产损失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理 机 制 , 每 月 组 织 市 场 监 管 、 公 安 、 卫 生 健
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康、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
将第十六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毁坏、 单 位 进 行 一 次 联 合 执 法 检 查 , 每 季 度 评 比 一
盗窃、非法收购井盖设施的,由市城市管理部 次,年终进行总评。”
门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 将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办法,
国 治 安 管 理 处 罚 法》 的 , 由 公 安 机 关 依 法 处 责任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将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赔偿或者追偿 将第十四条第 (四) 项修改为:“未经批准
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 违法搭建建 (构) 筑物及棚、亭、伞、架、围
可以申请市城市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对调解 栏,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对公民处
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一
五、将 《大同市“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 千元以下罚款。”
办法》 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市城市管理部门 将第十四条第 (五) 项修改为:“擅自拆除、
是城市‘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的主管部门, 迁移、占用公共设施或造成公共设施损毁的,依
负 责 对 全 市 ‘ 门 前 五 包 ’ 责 任 制 工 作 进 行 监 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对公民处以五百元以下罚
督、协调、考评和指导。” 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将第四条第四款修改为:“市、区住房和城 删除第十四条第 (八) 项。
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卫 将第十五条第三款修改为:“损坏城市绿化
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 设施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依照 《山西省
“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配合。” 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有关规定处以二千元以上
删除第九条。 五千元以下罚款。”
将第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街道办事处 此外,对相关政府规章的条文顺序和个别
(乡镇人民政府) 应当建立‘门前五包’综合管 文字作相应调整。
大同市地名管理办法
(1994 年 12 月 9 日大同市人民政府令第 16 号发布,根据 2021 年 1 月 15 日大同市人民政府令第
75 号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地名的统一管理,逐 办法。
步推行地名标准化和规范化,根据国务院 《地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名包括:
名管理条例》,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一) 市、县 (区)、乡 (镇) 行政区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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