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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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令·                                                  1/2021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下统称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 的管理,适用本                              盖设施位置、规格、材质、数量以及新建、改
            办法。                                                建、废弃井盖设施等资料,报市城市管理部门
                 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                       备案。

            划区内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 建立井盖设施的巡查管理制度和维护
                 市市政设施管理机构根据市城市管理部门                            责 任 制 度 , 进 行 日 常 巡 查 管 护 。 发 现 井 盖 缺

            的委托,负责城市井盖的具体管理工作。                                 失、损毁、移位、震响,应当立即予以补装、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工                            更换、维修;发现井盖设施下沉、塌陷,应当
            业和信息化、公安、广播电视、国有资产监督                               立即设置警示标志、采取排险措施,及时进行

            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地下设施                               维修。
            检查井井盖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 接到投诉或者维修通知后,应当在两

                 第四条      井盖由其产权单位负责巡查、养                       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对缺失、损毁的井盖,立
            护、维修管理。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                               即 予 以 补 装 、 更 换 ; 对 下 沉 、 塌 陷 的 井 盖 设
            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                                     施,立即采取排险措施,及时进行维修。

                 涉及地下管线的施工工地、拆迁区域以及                                 第 八 条     井 盖 产 权 单 位 应 当 公 布 服 务 电
            未经竣工验收确定责任管护单位的井盖,由建                               话,建立联动机制。巡查中发现不属于本单位

            设单位负责管护。                                           产权的井盖缺失、损毁的,应当立即设立警示
                 变更管护责任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办理交                            标志,并通知相关产权单位及时进行补装、更
            接手续。                                               换或者维修,并在该产权单位工作人员未到达

                 第五条      井盖必须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                      现场之前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井盖安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有                                 第九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及其管理机构应

            关的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城市道路范围内的                               当加强井盖的监督管理。发现井盖缺失、损毁
            井盖安装工程竣工,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                               或接到举报电话,应当立即通知产权单位及时
            付使用。井盖设施应当完好无翻盖,井体顶面                               进行补装、更换或者维修。

            与周围路面要齐平,相对高差要符合有关行业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
            技术规范,确保行人和车辆通过时无响动、不                               圈占、圈压井盖。

            移位、不损坏。                                                 巡 查 、 维 修 人 员 打 开 井 盖 进 行 检 查 、 养
                 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及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                            护、维修等作业时,应当按规定在井口周围设
            的井盖,由市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施工单位维修                               置护栏、标志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施工结束

            和更换。                                               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第六条      井盖必须标明检查井的使用性质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盗窃、损
            和产权单位。没有标志的,应当由井盖产权单                               毁、圈占、违法收购井盖的行为,都有权制止

            位负责更换。                                             或者向公安机关、市城市管理部门或产权单位
                 禁止不同类别的井盖混用。                                  举报。有关部门、单位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核
                 第七条      井盖设施产权单位应当遵守下列                       实处理。

            规定:                                                     对制止和举报盗窃、损毁、圈占、违法收
                (一) 建立井盖设施管理档案,并将现有井                           购井盖行为的有功人员,市人民政府应当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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