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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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大同市人民政府令·

            表彰或奖励。                                             法收购井盖设施的,由市城市管理部门处以一
                 第十二条        碎、裂、废、旧井盖的回收,                     万元以下罚款;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
            应当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指定井                               理处罚法》 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

            盖定点回收单位,禁止个人、非定点单位收购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井盖设施。                                                   第十七条        因井盖丢失、损坏、移位或擅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井盖上未标明使                     自移动井盖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井
            用性质和产权单位的,由市城市管理部门责令                               盖产权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井盖产权单位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每个井盖处以                               依法赔偿损失后有权向造成井盖丢失、损坏和

            五百元罚款。                                             擅自移动井盖的直接责任人追偿。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井盖产权单位接                          赔偿或者追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

            到投诉或维修通知后不执行的,由市城市管理                               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市城市管理部门调解;
            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超过十二小                               当事人对调解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时的,处以二千元罚款;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第十八条        井盖行政管理部门、市政设施

            处 以 五 千 元 罚 款 ; 造 成 人 身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管理机构、产权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依法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承担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
                 第 十 五 条      违 反 本 办 法 , 擅 自 移 动 、 圈          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占、圈压井盖的,由市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                                    第十九条        县 (区) 城镇的井盖管理可参

            改正;逾期未改正,由市城市管理部门处以五                               照本办法执行。
            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本办 法 自 2009 年 11 月 1 日 起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毁坏、盗窃、非                     施行。








                                    大同市“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2010 年 3 月 19 日大同市人民政府令第 66 号发布,根据 2021 年 1 月 15 日大同市人民政府令第

            75 号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修正)





                 第一条      为巩固城市建设成果,提升城市                       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

            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容貌和环境秩序,调动社                               定本办法。
            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将“门前五包”纳入城                                    第二条      本市建成区范围内临街的机关、
            市管理体系,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形                               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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